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建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21********4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621民初1087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桂0621执恢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建铭偿还原告黎师48 4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8 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偿还8 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8 000元,2020年9月30前偿还8 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8 000元,2021年3月31日偿还8 400元;二、如果被告苏建铭有一期未按时偿还借款,原告黎师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余下全部欠款;三、被告潘干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05元由被告苏建铭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09
发布时间
2021-07-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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