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再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627********1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1225民初1343号 |
案号 |
(2021)甘1225执2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和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董再辉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西和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50111.6元;由被告董再辉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和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1500元、违约金10000元;如不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告董再辉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西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