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2********2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302民初1519号 |
案号 |
(2021)赣0302执1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曾超尚欠原告谢志明借款15,000元整,该款由被告曾超在2020年1月24日前一次性还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还款期限付款,原告可就全部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利息(以1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7年6月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632元,减半收取计316元,由被告曾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