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宗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27********2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22民初2046号
案号
(2021)闽0922执4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古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包建文、周珠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古田县旺众农业专业合作社代偿的贷款本息201033.6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自2020年9月10日起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 二、林宗斌、林双兴、陈可武、雷冰、魏茂栋应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宗斌、林双兴、陈可武、雷冰、魏茂栋承担偿还责任后,有权向包建文、周珠琴追偿。 三、林双兴、陈可武、雷冰、魏茂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违约金(以欠款本金201033.6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自2020年8月7日起算至2020年9月9日止,;以欠款本金201033.6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1.55%计算,自2020年9月10日起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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