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81********03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3688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13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刘婷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柳国栋偿还借款644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借款50万元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支付借款144000元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032元,已减半收取5516元,公告费300元,共计5816元,由被告刘婷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