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伍鑫皮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WR1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4民初7161号 |
案号 |
(2021)粤0114执86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州伍鑫皮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四平清偿货款27188元及利息(利息以货款2718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20年4月28日起计至付清款日止);二、被告杨续伍对被告广州伍鑫皮具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刘四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1元,由被告广州伍鑫皮具有限公司、杨续伍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16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续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AR9WR1W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花都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胡屋河路自编2号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