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武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4********5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324民初612号
案号
(2021)桂0324执2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全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主文:被告唐青霞、刘武军共同归还原告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借款本金30 000元并支付利息(含复利、罚息)【截止2020年3月10日应付利息合计为16481.32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全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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