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正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9********3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3民初430号 |
案号 |
(2021)豫1523执恢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熊胜利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杨玲借款本金168,400元,2020年4月14日前的利息44,858元,共计213,258元;二、被告杨正伟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