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冬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81********08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3刑初161号 |
案号 |
(2021)豫1523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止;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二、被告人梅冬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