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昌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326********58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6行审5号
案号
(2021)鲁1326执15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执行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平市监罚字【2020】04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被执行人平邑县创益百货批发部应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觉履行该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缴纳罚款33000元及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的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罚款数额的一倍)。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5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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