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9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802民初793号 |
案号 |
(2019)皖1802执2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宣城希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归还借款3230074.27元,并支付违约金323007元、律师费24150元;二、被告朱贵康、李亚芬、朱乾峰对被告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35417元,由被告宣城市博仕家纺有限公司、朱贵康、李亚芬、朱乾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9-16 |
发布时间 |
2019-1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贵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0799833176Q |
登记机关 |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柏枧山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