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11********1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6民初5923号 |
案号 |
(2021)辽0106执恢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孙传瑞、杜敏给付原告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金38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给付方式为被告孙传瑞、杜敏字2017年9月30日起每月支付原告3万元,至2018年12月30日借款本息全部付清)二、如被告孙传瑞、杜敏未按期履行第一项约定事宜,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将剩余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三、被告孙雨萌、沈阳市苏家屯区红信防撬门厂、沈阳市瑞鑫金属门窗厂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保全费2420元共计5920元,均有由被告孙传瑞、杜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