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111********10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106民初5923号
案号
(2021)辽0106执恢1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孙传瑞、杜敏给付原告沈阳市铁西区融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本金38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给付方式为被告孙传瑞、杜敏字2017年9月30日起每月支付原告3万元,至2018年12月30日借款本息全部付清)二、如被告孙传瑞、杜敏未按期履行第一项约定事宜,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将剩余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三、被告孙雨萌、沈阳市苏家屯区红信防撬门厂、沈阳市瑞鑫金属门窗厂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000元,减半收取3500元,保全费2420元共计5920元,均有由被告孙传瑞、杜敏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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