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恒信达金属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0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2民初134号
案号
(2021)京02执6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辽宁恒信达金属有限公司给付北京江铜营销有限公司货款143423059.3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钱尉对上述债务在1000000000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安市叶集区胜利置业有限公司在947728017.7元限额内对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50684元,保全费5000元,由钱尉、六安市叶集胜利置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4-13
发布时间
2021-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卢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2580711844F
登记机关
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25号41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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