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俊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521********0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521民初1406号 |
案号 |
(2021)闽0521执2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饶俊钦应偿还原告吕建兴借款5000元,被告饶俊钦定于2021年3月起至2021年10月止每月25日前各偿还625元。二、若被告饶俊钦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原告吕建兴有权要求被告饶俊钦按4750元一次性还清(扣除调解后已还的款项),并按年利率15.4%计付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