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饶俊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21********05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521民初1406号
案号
(2021)闽0521执25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饶俊钦应偿还原告吕建兴借款5000元,被告饶俊钦定于2021年3月起至2021年10月止每月25日前各偿还625元。二、若被告饶俊钦未能按时足额还款,原告吕建兴有权要求被告饶俊钦按4750元一次性还清(扣除调解后已还的款项),并按年利率15.4%计付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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