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燕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3********55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2322民初2353号
案号
(2021)黔2322执恢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贵州科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薛勇杰、李燕飞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78万元及违约金30万元;2.担保人陆学盛自愿为其担保违约责任,被执行人未交纳违约金,担保人陆学盛自愿承担违约金30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仁市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29
发布时间
2021-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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