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5********1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524民初511号
案号
(2021)黔0524执1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织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判决被告潘健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截至到2020年7月29日的利息1663.65元(含罚息和复息),剩余利息(以11663.6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从2020年7月30日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请求判决被告潘健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500元。三、请求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潘健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7-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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