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宗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728********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云0802民初392号
案号
(2021)云0802执13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陈宗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许用、方云燕代偿款本金492888元及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的资金占用费12650.79元,合计505538.79元,之后的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3.85%计算到代偿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许用、方云燕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7-02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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