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蒙春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31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126民初568号
案号
(2021)桂0126执恢1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蒙春林归还原告黄志香借款本金200000元;二、被告蒙春林向原告黄志香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2月27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16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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