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靳永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22********2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611民初3022号 |
案号 |
(2021)豫0611执16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王宝新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代偿款52701.56元及保费3581.55元,共计56283.11元,并以56283.11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1日起按年利率15.4%支付违约金至实际偿还之日止;靳永强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604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