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昌吉市凯宏苗木专业合作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36523********013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4723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2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洪满、昌吉市凯宏苗木专业合作社偿还原告王多晟借款本金248000元;二、被告孙洪满、昌吉市凯宏苗木专业合作社支付原告王多晟借款利息94240元(248000元2/月19个月,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三、被告昌吉州玉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祥、赵军对被告孙洪满、昌吉市凯宏苗木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依法被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的借款本金248000元按40、30、30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上述第一至第二款项,被告孙洪满、昌吉市凯宏苗木专业合作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如逾期给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21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孙洪满、昌吉市凯宏苗木专业合作社负担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洪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3652301568884013H |
登记机关 |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榆树沟镇榆树沟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