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吉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122********3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15刑初262号 |
案号 |
(2021)辽0115执1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丁吉庆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限本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日止,已扣除先行羁押15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辽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6-10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