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衡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402********0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4民初12083号 |
案号 |
(2021)粤0104执22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其他费用合计42436.05元(暂计至2019年10月5日)。 自2019年10月6日起的利息按《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2、双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 3、支付相关诉讼费430元。 共计:42866.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