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龙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28********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923刑初139号 |
案号 |
(2021)闽0923执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屏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张龙峰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元(罚金已缴纳332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1年1月8日止。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因本案行为被行政处罚的罚款320元予以抵扣罚金)。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屏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