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金变电气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53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91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0891执2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金变电气有限公司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偿还借款本金9500000及截至2020年1月21日的利息、罚息89175.15元(2020年1月21日后的利息、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1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限被告山东金变电气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三、被告金乡县华盛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济能变压器有限公司、张树会、张茜、申辉、张柯、王璇璇对上述第一、二判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28795335321T
登记机关
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金乡县高河工业园(金清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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