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芳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9********24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浙0329民初929号
案号
(2021)浙0329执恢4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泰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饶大守、廖阳芬、饶海波、蓝李娇、饶伟雄、郑芳芳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顺县支行借款本金79934.41元及逾期利息(2018年2月23日前结算利息785.17元,自2018年2月24日止起按年利率12%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自2018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15.6%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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