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应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9********38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01民初2731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19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梁应鹏给付原告黄金添设备租赁费及材料款883600元、利息40000元,合计9236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400000元,余款523600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给付;二、被告梁应鹏给付原告黄金添案件申请费5000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三、若被告梁应鹏有任一期逾期给付,另行给付原告黄金添违约金50000元,原告告黄金添就剩余未给付款项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四、被告梁文海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五、原告黄金添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13432元、减半收取计6716元,由被告梁应鹏负担,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黄金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8-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