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山虹桥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45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吉0602民初2297号
案号
(2019)吉0602执5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白山虹桥纸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前向潘日武支付经济补偿金30916.35元,潘日武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10元,由白山虹桥纸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9-05-07
发布时间
2019-06-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吉0602执526号
立案日期
2019-05-07
执行法院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91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潘长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601744576205G
登记机关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注册地址
白山市浑江区六道江镇胜利二村(江北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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