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长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01********37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01民初3470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25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保成拖欠原告苏洪德借款50000元,被告宋保成于2019年8月15日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10000元。二、被告苗长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9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宋宝成负担,于2019年8月15日前向原告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07-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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