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峰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3********8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602刑初114号 |
案号 |
(2021)吉0602执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宋峰杰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二、被告人宋峰杰违法所得十五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