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芳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3********486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623民初4657号
案号
(2021)闽0623执5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郑爱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秋英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12月25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二、郑芳妮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郑芳妮履行保证责任后,依法可向郑爱美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浦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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