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九丰景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6********J02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603民初1058号 |
案号 |
(2021)黔0603执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九丰景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九丰生态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开油工程款 131,400 元及资金占用费 17,082 元;二、驳回原告黄开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635 元,由被告贵州九丰景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九丰生态度假酒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顾丹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603MA6DKCJ02P |
登记机关 |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梵净山大道市法院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