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泽县忠山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81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6民初576号 |
案号 |
(2021)晋1026执2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海波、安泽县忠山公交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并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9月25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二、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海波、安泽县忠山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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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海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6778139476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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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泽县龙凤路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