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明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21********309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521民初5948号
案号
(2021)闽0521执40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骆明忠应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县支行贷记卡透支本金36019.35元及截至2020年6月28日止的利息、手续费、违约金5457.71元,并按金穗贷记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约定支付2020年6月2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上述款项定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每月20日前各偿还本金6500元,剩余透支本金及利息、手续费、违约金应于2020年4月20日前一次性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惠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6-04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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