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颜宇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827********6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8民终1696号
案号
(2021)粤1803执13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tz11299212100149】。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咨询费及中介服务费、律师费33500元;(未按照判决指定的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被申请人承担的案件一审受理费638元,案件二审受理费638元。以上暂计:3477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24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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