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华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1023********1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05民初17741号
案号
(2021)粤0105执124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欠款本金56128.37元、利息10018.33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380.20元、手续费0.00元,并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约定的标准计付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 2、被申请执行人如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受理费650元及全部执行费用。 暂计至2020年11月11日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9176.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29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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