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华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23********15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5民初17741号 |
案号 |
(2021)粤0105执124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还欠款本金56128.37元、利息10018.33元、逾期还款违约金2380.20元、手续费0.00元,并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约定的标准计付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 2、被申请执行人如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的受理费650元及全部执行费用。 暂计至2020年11月11日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9176.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时间 |
2021-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