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耿利芝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5********0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621民初52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1621执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耿利芝返还原告张振春购房款24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4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即2020年1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进行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