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303********0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14民初12920号 |
案号 |
(2021)辽0114执38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韩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内给付原告沈阳市于洪区日华塑料泡沫厂货款61000元。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韩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