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阜新海罗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300****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902民初1541号 | 
| 案号 | (2019)辽0902执597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阜新海罗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阜新鸿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691240元,并自2018年8月10日起至欠款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712元,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阜新海罗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辽宁 | 
| 立案日期 | 2019-05-07 | 
| 发布时间 | 2019-09-2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 案号 | (2019)辽0902执597号 | 
| 立案日期 | 2019-05-07 | 
| 执行法院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标的 | 704472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宝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9005873006694 |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阜新经济开发区迎宾大街36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