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志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1********0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331刑初11号 |
案号 |
(2021)桂0331执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谢志华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随案移送的电子秤一台、砂壶一个、纸袋一个、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8-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