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23********06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东民一初字第380号
案号
(2021)桂1022执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田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婚生儿子杨黄星随被告黄明文生活,原告杨萍从2015年7月份起每月月底前支付小孩杨黄星生活费300元,小孩的教育费及医疗费凭实际支出的有效票据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直至小孩能独立生活为止时止,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杨萍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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