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永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02********03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681民初421号
案号
(2021)桂0681执9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永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冯君棠借款3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3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从2021年3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6-21
发布时间
2021-08-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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