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永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02********0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81民初421号 |
案号 |
(2021)桂0681执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永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冯君棠借款3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3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从2021年3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21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