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潍坊滨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655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03执663号 |
案号 |
(2021)鲁0703执恢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潍坊滨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借款本金19489995元及利息(截止至2019年4月20日利息为1062186.10元;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以本金1949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9489995元为基数,均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被告潍坊润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王丰成、王烽军、王勤芳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主债务最高余额2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三、潍坊福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杜得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主债务最高余额2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456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七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烽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001655572882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化街以北、富源路以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