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阿怀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0121********43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青2221民初1543号 |
案号 |
(2021)青2221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阿怀云于2021年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柯孔元材料款5548元;如未按本调解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阿怀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青海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