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晏华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1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05民初20825号 |
案号 |
(2021)粤0105执118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信用卡透支欠款暂计人民币161974.38元(截至2019年10月14日的信用卡透支欠款本金113085.85元、利息26783.66元、其他手续费22104.87元、年费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滞纳金0元)以及从2019年10月1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约定的标准计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受理费1998元。 以上费用暂计163972.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