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002********2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602民初2906号
案号
(2021)鲁0602执15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邓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郭之君借款本金46000元,并以借款本金46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1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给原告。限被告邓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08-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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