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潍坊赛普电气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32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612民初2588号
案号
(2019)苏0612执2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潍坊赛普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通新三能电子有限公司货款311688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1144.54元(已算至2019年3月15日)及自2019年3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以311688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二、被告孙胜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潍坊赛普电气有限公司、孙胜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南通新三能电子有限公司保全申请费2370元;四、驳回原告南通新三能电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68元,减半收取计3284元,由原告负担138元,两被告负担314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6-27
发布时间
2019-10-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0612执2195号
立案日期
2019-06-27
执行法院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胜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2572327008X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开发区英轩街3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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