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济宁市兖州区聚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6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812民初1737号 |
案号 |
(2019)鲁0812执1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济宁市兖州区晨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至2017年7月19日的借款本金800万元,利息242930.01元及2017年7月19日之后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济宁市兖州区晨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因实现该笔债权产生的律师费2万元;三、济宁市兖州区聚金玻璃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鲁粮工贸有限公司、张海洋、颜红霞对上述两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济宁市兖州区聚金玻璃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鲁粮工贸有限公司、张海洋、颜红霞承担连带责任后,应当免除其担保责任,并承担责任范围内有权向济宁市兖州区晨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发布时间 |
2019-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812执113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22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6293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冬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27316929877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石马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