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存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629********5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凉民初字第519号
案号
(2021)内0925执恢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凉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存元、温海兵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741436.3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17376元减半收取8688元由原告承担3778元,被告王存元、温海兵承担491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凉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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