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21********4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03刑初67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19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郭军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时间 |
2021-08-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