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莱州市家家福石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6********621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91民初877号 |
案号 |
(2021)鲁1191执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莱州市家家福石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山东信昌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石材安装及更换人工费、吊篮租赁费、材料损失费、装卸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共计247900.30元;2.如被告莱州市家家福石材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生效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莱州市家家福石材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时间 |
2021-08-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万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83MA3CQJ621J |
登记机关 |
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烟台莱州市夏邱镇李金村 |